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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检新举措帮助企业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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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边检机关在去年“12项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出“六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方便广大旅客和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措施是:

  一、取消内地居民因私事首次出境必须在外国驻华使馆办理签证。各边检站对因私事首次出境的中国内地居民,只要其持有有效的普通护照和前往国签证,无论该签证是在外国驻华使馆办理或在境外办理,均可查验无误后放行。

  二、取消办理《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轮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三、各港口边检机关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

  四、各港口边检机关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对于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

  五、各边检机关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轮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预约办理制度。对于已在相关边检机关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相关边检部门可提供互联网、传真等途径方便其申请上述证件,并预先审核、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相关边检机关比对资料原件无误后,即可发放证件,以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

  六、除凭申请人的身份证以外,边检机关还可凭机动车辆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法定证件,为其办理《登轮证》。船员家属可以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在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介绍信正本可在船舶靠港后补交。

  广州边检机关已结合广州口岸实际,提前做好了警力、勤务调整,做好技术保障和硬件设施准备,及时准确发布和提供相关网址、传真号码、办理手续流程及表格,确保以上事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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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渡边检解读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新规

  为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结合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在2007年10月1日推出12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于日前再次推出6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边检机关开始正式实施。厦门边检总站东渡站表示:6项便民服务新措施的正式实施,不仅将进一步方便广大出入境旅客、交通运输工具出入境,提高出入境旅客、交通运输工具通关效率。而且,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战胜由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为了能够更好贯彻落实6项新措施,厦门边检总站东渡站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措施的通知,要求所属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新措施的精神,采取走访、通过媒体、网站、LED显示屏等进行宣传,做好新措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为了让大家对便民服务新措施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该站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专门对6项新措施中与该站工作关系密切第2至6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新便民措施第2项:取消办理《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新便民措施第3项:各港口边检站要实行24小时通关服务,保证出入境船舶随到随检。

  边检解读:此规定本站多年来一直在执行。为方便出入境船舶办理边检手续,长期以来,本站坚持实行口岸“五加二”工作制,24小时值班执勤,加班加点为出入境船舶办理边检通关手续,确保出入境船舶边检手续随到随办,实现出入境船舶办理边检手续“零等待”,极大地方便了出入境船舶边检通关。

  新便民措施第4项:各港口边检站要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对于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

  边检解读:2002年1月,本站积极响应福建省、厦门市党委、政府有关以港立市、以港兴市,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等号召,率先在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系统推出“出入境船舶网上报检”新的船舶检查方式,对出入境船舶采取网上预报预检,已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极大地缩短了船舶在港停留时间,大大地提高了边检通关效率,增强厦门口岸与国内外其他港口的竞争力,适应口岸“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发展趋势,这一做法曾被公安部在全国边检机关进行推广。

  新服务措施第5项:各港口边检站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含《船员登陆证》和《台湾船员登陆证》)预约办理制度。对于已在相关边检站登记备案的单位、个人,相关边检站要提供互联网、传真等途径方便其申请上述证件,并预先审核、制证。在申请人领取证件时,相关边检站比对资料原件无误后,即可发放证件,以缩短申请人现场等候时间。

  边检解读:本站多年来一直实行《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等预约办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完善预约办理制度,本站将按此规定的要求,在站部办证窗口增设互联网电脑,铺设网线,在站部办证窗口公告预约办理制度的相关流程和表格样式,网址及传真号码。更好地方便相关人员办理《登轮证》、《搭靠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等相关证件。

  新便民措施第6项:除凭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外,各港口边检站还可凭机动车辆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法定证件,为其办理《登轮证》。船员家属可以凭船长介绍信复印件或传真件,在船舶代理人员陪同下,在船舶靠港前办理《登轮证》,介绍信正本可在船舶靠港后补交。

  边检解读:本站已在厦门海天联检报关中心本站交检一队办证窗口LED显示屏和站部办证窗口以“网上报检”网站上对新服务措施的内容向广大服务对象进行公告,并派员走访相关单位对新服务措施的内容进行宣传,确保广大服务对象能够及时了解新措施的内容,2009年1月1月起该站正式开始执行新便民措施第2项和第6项的规定。 (叶明亮)

作者:邓书山 郭广荣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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