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和广西自治区林业局在南宁桃源饭店召开了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新闻发布会。广西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王凯志,广西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廖培来、广西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广西自治区法制办以及18个获得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县(市、区)的地方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肉桂,别名玉桂、桂皮、广西桂,是我国著名的天然香料和名贵中药材,也是广西自治区重要的特色经济林传统种植品种。我区是肉桂的原产地,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据史料记载,在秦汉时期广西就有人工种植肉桂,据今已有1500多年。广西是全国最大的肉桂产区,全区现有肉桂种植面积200多万亩,年产桂皮3万吨以上,桂油约1500吨,种植面积和桂皮产量均占全国的50%以上,桂皮和桂油的加工出口量均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肉桂成为主要产区重要的农业支柱产业,是山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增收的有效途径。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9月公告批准对广西肉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我区的上思县、防城港区等18个县(市、区)的肉桂主产区被列入保护范围,是目前我区保护地域范围最广的地理标志产品。
近年来,广西加大了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推进力度,在广西自治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质检总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区各级地方政府、自治区质监局、林业局、科技厅、农业厅、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以振兴地方经济、保护和发扬民族传统精品、保证质量特色为目标,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广西肉桂、合浦南珠、巴马香猪等26个历史悠久、知名度高、品质优良的广西名特优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涌现出北海国发南珠官珍珠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凌云浪伏茶业公司等一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龙头企业,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位居第一,全国省区位居中上水平。
会上,王总工程师对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进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体系。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指导开展,尽快制定出台《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条例》。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各县(市、区)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由当地质监、林业、科技、商务等部门组成的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机构,履行其相应的监管职能,维护“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假冒违法行为。凡产自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按照《地理标志产品广西肉桂》技术规程生产,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肉桂,统一定义为“广西肉桂”,并申请审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它产区的肉桂不得采用“广西肉桂”名称。二是培育扶持一批使用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通道连接到市场,建立“地理标志+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从而到达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品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三是做好培训和宣传活动。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质量月、科技周、各种博览会活动,组织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展示,要做到“三专”,即专栏、专窗介绍、专们集中推介,要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记亮出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广西肉桂的品牌保护意识,保障广西肉桂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核心是保证产品的质量特色,而质量特色的保证离不开标准化的生产和管理。对产品从原料、加工、销售、服务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于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是推行“地理标志+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的技术保障。广西肉桂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目前制定的广西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广西肉桂》应该上升到国家标准。五是构建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为广西肉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对肉桂深加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会上,对18个获得广西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县(市、区)代表进行授匾仪式。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新华社广西分社、人民日报广西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西记者站、中国绿色时报广西记者站、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法治快报、经济日报广西记者站、南国早报等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