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一、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概念

  1.国际标准

  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根据ISO/IEC对于“国际标准”的定义给出了更加明确的定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 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ISO公布的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名单可在ISO世界 标准服务网http://www.wssn.net/WSSN/index.html网址上查到。目前,该名单中除ISO、IEC、ITU三大国际标准化 组织以外,还有国际计量局(BIPM)、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48个国际组织。

  ISO、IEC、ITU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制定发布国际标准为主要职能,国际标准中的绝大部分都是由这三大组织发布的;ISO公布的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虽不以制定标准为主要职能,但都发布有在形式上类似于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2.国外先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指未经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的具体界定只能依靠技术专家从实际中去判断,很难事先断定那些组织或机构的标准就一定是国外先进标准。不过,一些在国际上较权威的 组织或机构的标准代表着国际的先进技术水平,诸如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组织(SEM)、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德国标准协会(DIN)、美国试验与 材料学会(ASTM)等等。

  3.采用

  GB/T 20000.2对“采用”做出了明确定义,即“(国家标准对国际标准)以相应国际标准为基础编制,并标明了与其之间差异的国家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可见, 采用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的文本转化的一种形式,而这一形式要经过我国标准制定程序直至最终发布,才算完成。采用可以是,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在 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也可以为了适用于本国情况,制定本国标准时做出技术修改,但要标示和说明技术性差异。如果在国家标准中没有标示和说明与国际标 准的技术性差异,或者国家标准的内容与国际标准差异太大,则这种情况不属于“采用”的范畴。

  “采用”的概念指标准间文本的转化关系,与标准的“应用”概念有区别。标准的“应用”指标准在生产、贸易等方面的使用。各国产业界在很多情况 下,并不将国际标准转化成他们的协会标准或公司标准,而是直接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或提供服务,没有文本转化的过程,是对国际标准的直接应用。如果将国际标 准采用为各国国家标准、协会标准或公司标准之后企业再应用这些标准,可以说企业间接地应用了国际标准。

  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标准在国际贸易与交流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了。而国际标准在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在 ISO/IEC与WTO就有关标准化的事项达成协议之后,就更是如此。例如,在WT0/TBT协议中规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即各成员国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都 应以国际标准作为基础,以避免造成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因此根据在这些组织中达成的国际协议,尽可能采 用国际标准已成为我国应履行的相关国际义务。

  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本国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显而易见的益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协调国际贸易中有关各方的要求,减少和避免与贸易 各方的贸易争端,从而使本国的产品或服务冲破贸易壁垒打入和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采用国际标准能够促进本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加深与各国的相互理解。 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总体上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而国际标准在国际范围代表了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因此发展中国家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可以引 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本国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

  1.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原则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遵守如下基本原则:

  ——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

  ——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并可以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2.采用国际标准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采用,这样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消除贸易壁垒,但不加分析、不切实际地一味照搬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会造成标准无法应用,也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考虑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需考虑的实际情况包括:

  ——能否满足保护级别。这主要指在涉及到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方面时,相应 国际标准是否能满足我国的这些方面所要求的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对于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会越来越高,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也应能够满足这 些需求。

  ——我国的基本气候、地理等自然和文化条件。国际标准的制定考虑全球适用,因此,对于具体地域的考虑相对不完善。各国的自然与文化条件干差万 别,而且在国际标准中有可能未考虑我国自然文化条件,因此在采用涉及气候、地理因素等自然文化条件影响的国际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我国基本自然文化条件。

  ——我国的基本技术条件。各国的基本技术条件是制约各国采用国际标准的重大因素。因为各国技术条件不一,如果采用了不适合本国技术水平的国际标 准,一方面,如果国际标准代表的技术水平较高,本国实现不了,造成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不能应用;另一方面,如果国际标准代表的技术水平不如本国的技术水平 高,则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会制约本国技术的发展。

  考虑到这些方面后,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该修改的地方要做出修改,这才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切合实际的做法。

  四、国外和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情况

  1.国外采用国际标准的简要情况

  欧洲一贯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政策,例如德国标准化协会DIN积极推行国际标准,凡是有国际标准的尽可能采用,从而减少 DIN制定的标准数量,这样既可以减少DIN的支出,又有利于消除贸易技术壁垒。法国标准化协会AFNOR为加快标准的制定速度,提高法国标准的国际性, 确定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目前,法国现制定标准19 500个,采用国际标准约60%左右。同样,其他欧洲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的也占相当比例。由于欧洲主要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占有主导 地位,而且他们还能通过欧洲标准化组织对国际标准制定施加影响,所以他们的意见能够比较充分地反映在国际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也就没有什么障碍。

  美国和日本逐渐意识到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产生影响和纳入到国际标准中,从而打破欧洲一统国际标 准化组织的局面。十几年前美国采用的国际标准不足10个,现在采用的国际标准已逐渐增多,很多都是替代美国将作废的标准或是美国需要制定的标准。这还不算 美国制造和服务业真正使用国际标准的情况。与其他国家不同,美国的标准制定和使用者,特别是在高技术领域和进入全球市场的工作者,他们并不是等着ANSI 采用国际标准而是自行使用。估计美国用户直接使用的ISO、IEC标准占其标准总数的一半以上。

  日本以贸易和技术立国,为在科学技术上赶超欧美和扩大出口非常重视采用国际标准和欧美发达国家标准的先进部分制定日本标准,其中主要是采用美国 标准。1980年GATT标准守则生效,标准的国际统一化趋势更加明确。因此日本制定了“JIS与国际标准整合化工作的原则”,以指导今后JIS标准与 ISO、IEC国际标准的整合化工作。日本现有JIS标准约9000个,采用国际标准的约30%。

  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技术发展条件的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局限性,造成了发展中国家采用国际标准不如发达国家便利,即便采用也往往是被动采用,不能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及国际标准制定充分反映本国意见。

  2.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情况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把它作为我国技术经济政策之一来推行。早在1982年3月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标准总局联合颁发了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试行)》,1984年3月正式颁布该办法。随后,1993年、1999年、2001年在总结办法实施经验和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有 关规定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该办法做出了多次修订。这项技术经济政策的推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在新时期,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为了提高我国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采用国际标准仍然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术经济措施。

  我国还十分重视鼓励产业界和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专门就此颁布了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规定,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技术改造和引 进、开发新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给予鼓励措施。同时,我国还十分重视采用国际标准实践活动的效果,对此适时召开多次全国性的采标工作会议,通过会议组织产 业界和企业交流采用国际标准的经验,指导各方面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为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于推动全国的采用国际标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截至到2007年底,在21 579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共10 024项,采标率为46.45%。其中采用ISO 5 157项;采用IEC 2 184项;采用ISO/IEC 319项;采用ITU 50项;采用其他先进标准2 314项。

  五、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方法

  1.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

  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是反映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之间差异大小的指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分为三种:等同、修改和非等效。与国 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和“修改”的我国标准被视为采用了国际标准,而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程度的我国标准不被视为采用了国际标准, 仅表明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

  (1)"等同"的含义

  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是“等 同”时,应符合的条件是,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技术 内容和结构相同,但可以包含少量编辑性修改。

  技术内容相同,指我国标准对于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不加改动地保留下来。我国标准可以酌情增加对于技术内容补充说明的资料性内容,可用引言、注、 资料性附录等形式,但这些增加的资料性内容不应变更、增加或删除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结构相同,指我国标准的章、条、段、表、图和附录的排列顺序及编号与 国际标准相同。

  (2)“修改”的含义

  “修改”条件下,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允许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应清楚地标明并给出解释。“修改”条件下,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结构相同, 或有结构调整但同时有清楚的比较。对于结构调整较多的情况,宜编排一个附录,列出一个与国际标准的章条差异对照表。结构的调整需要慎重,如果不调整结构能 解决问题,则尽量不调整结构,因为结构的调整最容易造成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比对的困难。

   (3)“非等效”的含义

  “非等效”指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同时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没有被清楚地标示。“非等效”还包括在国家标准中只保留了少量或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的情况。

  2.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

  我国在选用采用国际标准方法时,对于不同一致性程度对应的不同采用国际标准方法做出明确规定,即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时,应使用翻译法;修改采用国 际标准时,应使用重新起草法。翻译法指依据相应国际标准翻译成为国家标准,可做少量编辑性修改,不保留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重新起草法指在相应国际标准 的基础上重新编写国家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的国家标准如果需要增加附录,每个增加的附录编号应与其他附录一起按在标准条文中提及的先后顺序编号。除了修改 采用国际标准适用重新起草法以外,与国际标准非等效的国家标准也适用重新起草法。

  六、企业参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企业是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主体,也是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主体。企业采用和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仅可以促进自身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而且可以开拓市场,扩大对外贸易,最终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由于企业是技术的实践者,同时又直接面对市场,因此对技术的理解和对市场需求的把握最直接,对于如何运用技术满足市场需求也最有发言权。企业的这个特质使得企业采用和应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具有先天优势。

  企业开发新产品首先应收集围绕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以借鉴,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避免重复开发,浪费研发成本。其中 掌握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重要一环,因为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反映了该技术领域的先进水平,在此基础上进行研发,事半功倍。与国际标准、区域 标准和各国国家标准以及一些协会标准这些公开文件不同,企业标准是非公开的,一些专有技术更是企业的核心机密,这些文件较难获得,或者只能通过合作协议有 偿获得:一些企业联盟标准的采用和应用往往涉及专利费用较高的问题。因此采用国际先进企业的标准并不容易,有时企业会采用分析其他先进企业产品的方法来得 出一些技术数据。企业开发新产品还应争取获得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国家的支持,争取列入各级科技开发计划;目前国家对于能形成标准的科技项目非常重视,因 此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基础上的研发项目也会得到重视。

  企业要收获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效果,还需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体察市场敏锐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各层次标准化活动中,变被动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主动地参与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协会标准等层面的标准制定中,形成让自己的技术主导市场的局面。

作者:逄征虎 来源:中国标准化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