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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办实事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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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明确把“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要求。这一总要求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基础、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核心,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精神。就是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把为人民办实事、让人民得实惠作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动力。

  干部办实事,群众才能得实惠。群众得不得实惠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一个一个的具体行动来体现,办一件一件的实事来落实,而不是片面理解发展,去追求那些表面上轰轰烈烈、华而不实、见物不见人的“显绩”,到头来也许自己捞到了政绩,在某些方面得到了好处,群众利益却遭到了损害。最不可思议的是:有的人为了达到自己个人目的,制造虚假政绩,不用说让群众得实惠,就是有关群众民生的呼声也不听,群众的冷暖也不顾。有的短期行为,对能够让群众长期得实惠的不做,片面追求所谓的速度,搞“跃进式”的经济一时增长,做损害子孙后代的开发,掠夺资源,竭泽而鱼。有的作风飘浮,做表面文章,高高在上,常年坐在大楼里,不到群众中调研,不倾听群众呼声,不了解民生状况,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一概不知,对群众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有的就是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不能为、不作为,干事业、做工作缺乏战略思维、宏观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平时又不注重“充电”,不加强学习,靠吃“老本”,靠经验主义工作,误打误闯,发展没思路,工作没激情。这些行为和做派,严重违反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要求,也不可能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只会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首先要解决思想意识问题。思想意识是行动的基础,有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和做派。作为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是人民的党,我们的党员干部的根应深深扎在人民群众的土壤里,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为人民服务,万事民为先,这是我们的根本宗旨。一切服务于人民是我们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想人民所想,系人民所系,急人民所急,实实在在千方百计地为他们办事,让他们得到实惠。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我们的执政基础才能巩固,党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因此,我们在为谁服务的问题上丝毫不能含糊,思想上的这根弦一点也不能松懈,行为上就是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他们得到实惠。只有这样,做工作干事情才不会盲目,才不会做出那些违背科学发展的事来。

  要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不具备一定的能力素质就做不了什么事,不做事、不会做事就是不作为,不能作为,这就是失职。能力素质是做好事的必要条件,不具备能力素质就不会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提不出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不会拿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思路,破解不了难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了问题,也就不可能会为群众办得了实事,群众也不能得到实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改革开放30年,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近些年来,由于国际国内的一些深层的矛盾和问题相互交错,稍有不慎就会影响我们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受到重大损失。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有敏锐的眼光,敏锐的观察判断能力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只要我们具备各种能力,沉着应对,就不怕问题的发生,也不怕被问题所困扰,就能坚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为他们排忧解难,带领他们创造美好的明天。

  要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必须转变作风。好的作风是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的有效保证。没有好的作风就不可能把事情办好。党员干部必须要有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要保持一种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做好群众工作。要甘于奉献,甘于牺牲,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上来。同时要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一定要摒弃私心,抛掉杂念,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群众服务上,做每一项工作都要顺民心,合民意,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作者:安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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