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湖南省长沙市质监局案审会成员和几名法律专家昨日(12月30日)上午的讨论,在雨花区租赁厂房无证生产食品的福建人张某领到一张75万元的巨额罚单。2008年12月4日,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张某位于雨花区的厂子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在未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受福建某公司委托生产魔芋制品和脆笋,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经检验,在该厂发现的5桶添加剂中有氧化铁黄,为非食品添加剂。根据这些情况,现场执法人员认为该厂系无证生产食品和超范围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其违法性质较为恶劣,建议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