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山东烟台幸福八村一带,有人将从垃圾堆里挑拣出来的毛巾,经过简单地清洗处理后,出售给美容美发店和洗浴场所。
神秘的“垃圾毛巾”
6月17日上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扮成美容院买毛巾的老板,来到幸福八村的一处堆放着摩托车轮胎、废弃塑料和纸箱等杂物的大杂院。四五个操外地口音的妇女,怀里抱着脏乎乎的毛巾,在院内的几间平房里进进出出。见有生人来,在垃圾堆里溜达的3条大狼狗立即围着记者转了起来。记者故作镇定地大声问道:“我是来买毛巾的,谁卖毛巾啊?”听到问话,一位中年妇女从大院南面的一间屋子里走出来,边打量边警觉地问记者是干什么的,怎么知道这里卖毛巾?记者说是美容院老板,听一位开理发店的朋友说这儿的毛巾卖得便宜,所以过来看看。
这位中年妇女又警惕地朝院外看了看,见没什么可疑情况,她将记者领到院内的一间仓库,只见偌大的一间房子里堆满了用塑料袋装着的白色毛巾。记者随意拿过来几条毛巾一看,发现都是旧的,一些毛巾还残留着没洗净的污渍。
记者问:“怎么都是别人用过的?”中年妇女有些不屑地说:“当然都是被人用过的,要不哪能这么便宜?再说了,洗过之后不也挺干净吗?要嫌白色的不好,回去之后用彩色染料染上色不就行了,跟新的一样。来这买毛巾的洗浴中心和美容美发店的人都是这么干的。”中年妇女说自己是安徽人,干这个好几年了,生意一直挺好做 ,毛巾是拣来的。当记者追问从哪能拣这么多毛巾时,这个妇女只是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随后,记者提出要一些厚点的毛巾。妇女带我们来到大院北面一间挡着窗帘的屋子。推开门,一股令人作呕的呛人气味扑面而来。地上堆着大量沾满污渍、肮脏不堪的毛巾,由于天热,脏兮兮的毛巾落满了密密麻麻的苍蝇,角落里堆放着一大盆湿漉漉的毛巾,一台有些破旧的洗衣机还在轰隆隆地响着,走近一看,洗衣机里正在洗毛巾,水黑乎乎的,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一位自称姓汪的男子告诉记者:“薄的毛巾每条6毛钱,厚的1块钱1条。”记者从汪姓男子得意的叙述中得知,这些“垃圾毛巾”都是从一艘外籍客船上拣回来的。他说他手下养着17名女工,专门在客船上打扫卫生,船一靠岸,生意就来了。她们将乘客和船员用过的毛巾混在垃圾里带下船,由他雇辆车拉回来,把毛巾拣出来用洗衣机洗洗,晒干了就跟新的一样,边洗边卖,一次能拣200多条,已经在这里干了3年。
“垃圾毛巾”是舶来品
为追查 “垃圾毛巾”的来历,6月22日9时许,记者赶到烟台港。
等了大约1个多小时,烟台中韩轮渡“香雪兰”号客船停靠在码头上。船上乘客走光后,在12时20分,一辆车号为“鲁F61214”的蓝色轻型卡车开到了船下。几天前见过面的汪姓男子头戴黄色安全帽,手戴白手套,从驾驶室里下了车。不一会儿,船上开始往车上扔用塑料袋装的各种垃圾。半小时后,车装得满满当当地开走了。记者打的跟在后面,只见这辆车驶出码头后,朝幸福八村方向开去。一路颠簸,卡车开进了那个大杂院停下来卸货。
躲在暗处观察了20多分钟,我们看到汪姓男子从打开的垃圾袋里,拣出一条条肮脏的白毛巾扔在一个大纸箱里,还把一些用过的牙刷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们走近汪姓男子,主动打招呼。见是“熟人”,汪姓男子毫无戒备地边干活边说,这些毛巾还没来得及清洗,过两三天再来拿吧,给你留着。他说拉一车垃圾,船上还要给他200元钱垃圾清运费,车是他雇的,一趟40元钱。一车下来,可以拣200多条毛巾,不光可以卖毛巾,还可以卖纸壳、饮料瓶等废品,一天差不多能赚200多元钱。
暗访到此。我们将这一情况向芝罘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了通报,引起防疫站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消毒科的执法人员来到幸福八村。
当执法人员询问这些毛巾都是干什么用的时,汪姓男子一边擦汗一边撒谎说是用来擦车当抹布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全部“垃圾毛巾”,记者数了数,差不多有四五千条旧毛巾。我们不妨算一笔账,以汪姓男子每周从船上拣3次“垃圾毛巾”为例,每次拣200条,干3年就大约有9万条“垃圾毛巾”流向社会,以每条毛巾1块钱来计算,3年多来,汪姓男子净赚10多万元不义之财!
来自烟台的这则消息,让我们感到的不仅仅是触目惊心,更感到心里沉甸甸的。垃圾毛巾害人不浅,但这些毛巾为什么会落到“黑心人”手里?对于外籍客船上的废弃垃圾该如何处理?是我们的监管出现了“真空”,还是根本就没人管下船的垃圾运往何处?
3年,9万条携带着细菌、病毒的垃圾毛巾在我们身边“自由游荡”,我们却浑然不觉!据说,对外籍船舶上的垃圾处理国家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外籍船舶要倾倒垃圾需先向卫生检疫部门提交申请,由卫生检疫人员上船检验处理后,方可运下。对运下船舶的垃圾,国家还有专门的接收、运输、处理规定:接收单位得有一定的资质,得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船舶垃圾接收作业许可证》,还规定凡从事船舶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船舶垃圾运往当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甚至对存放船舶垃圾的设施都规定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如此严密的法律构架下,垃圾毛巾的制造者汪先生,却能安然“干”了3年?并把这些垃圾毛巾,借助“利润最大化”的力量直接送到了消费者的皮肤上。
看来,“洋垃圾”的监管来不得半点缺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