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开展了全省首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12月26日,福州市首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部通过了考核,完成了验收。2006年,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在全省首次由地方政府出台文件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示范项目确定后,福州市各级质监部门加强与各兄弟单位沟通协调,积极引导示范区采用标准化手段促进示范项目的规范化,各示范区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了示范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两年来的建设,示范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标准化体系逐步完善。各示范区能够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积极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觉按标准化要求生产;同时,还与一些科研机构院校联系,开展了一系列科研工作,并将成果转为为标准文本和技术规范,如福清市制定了福清市农业标准规范《蛋用鸡养殖标准综合体》,在产前、产中、产后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示范区各项工作。
二是农民标准化意识增强。项目实施以来,各示范区通过与高校联办养猪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农户的培训工作;同时将标准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宣传材料,如《丰泽通讯》、《永泰农业信息》等下发到生产者和农户手中。两年来,各示范区共培训130多批次,受益人数达11400多人次,发放各种培训资料43300多份,极大增强了广大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
三是“三大”效益明显提升。经过2年来的建设,示范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收到预效果。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标准化养殖,带动1000多户养殖户,产品优质率从示范前的30%提高到60%,农户增收3500万元;闽侯大春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辐射带动了3000多菇农。
同时,示范区实施标准化种养殖后,农药用量逐年下降35%左右,一些示范区还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渣进行处理生产有机肥料,示范区养殖污水经沼气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首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标志着福州市已逐步建成了国家、省、市三级农业标准化体系。这对提升福州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引导广大群众组织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