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140号公告,批准对浦城薏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福建省浦城县现辖行政区域。这是该县首个通过国家级品牌的产品,也是全国薏米产品首获此项殊荣。
浦城薏米颖壳较薄、粒大、饱满浑圆、腹沟深、色泽白,具有“糯、甘、稠”特性,为了充分保护“浦城薏米”的声誉、质量和特色,提升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2006年浦城县政府决定为“浦城薏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7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并以第161号公告向社会公示,2008年10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日前正式发文实施保护。
同时,浦城县质监部门还积极做大做强薏米产业,承担了2000亩的浦城薏米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企业进行薏米酒、薏米糕、薏米油等深加工系列产品开发,并着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 浦城薏米》地方标准制定和《浦城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