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新饮料国标实施近月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新饮料国家标准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饮料国标对各类饮料含糖量标准作了具体规定,若果汁或者茶饮料添加了食糖,须在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记者今日走访了烟台市场,发现大部分饮料尚未按新标执行,处于12月前生产的过渡期。

 新饮料标准12月实施 功能饮料被取消

  据了解,12月起正式实施的《饮料通则》,即我国饮料新国家标准,据标准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等于10%,凡是果汁(浆)含量低于10%的饮料,今后均不得称为果汁饮料,而纯果汁饮品果汁含量应达到100%,果味饮料不低于5%。蔬菜汁饮料中的蔬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等于5%。

  功能饮料在此次实施的新标中被取消。像红牛、佳得乐、保力健等宣称具有某种特殊功能的饮料、运动饮料,将统称为“特殊用途饮料”。

 记者走访了烟台多家超市,发现红牛的易拉罐下方,还保留着原来的称法:维生素功能饮料,但未发现2008年12月后生产的产品。王老吉饮料的包装已经更换,在显眼处标明了“凉茶植物饮料”的字样。原来的功能性饮料“脉动”、“尖叫”,现在已经分别更名为“维生素饮料”、“植物饮料”。

 “加糖”果汁饮料须清晰标明

  新饮料国标还对各类饮料含糖量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如果果汁或者茶饮料添加了食糖,须在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而产品如果标注“低糖”,则糖含量每100毫升应不大于4.5克。

  记者在烟台市区某大型超市的饮料区看到,百事可乐的果缤纷、可口可乐的美汁源以及康师傅等品牌果汁饮料的配料中都标明含有“白砂糖”,但在瓶身显眼处却没有按规定标明“加糖”。但这些饮料的生产日期都在2008年12月前,处于过度期。

  据悉,新标从12月起正式实施,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是新标实施前生产,国家有关方面也给出了过渡期,企业12月生产的将按新标执行。

作者:于伟伟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