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五常大米之后,黑龙江省又一个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方正大米国家标准,6月28日在京通过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组织的专家审定。
方正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全县4.4万公顷耕地,近3万公顷水稻,是全国水稻强县之一。独特的地理环境、独创的寒地水稻旱育稀植栽培技术和先进的加工水平,造就了方正大米独特的优良品质。为了保证方正大米的产品质量和特色,方正县委、县政府2004年9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对方正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审查合格后,于2005年4月6日发布公告,批准对方正大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此次通过审定的方正大米国家标准,除了在一些原产地域产地生态环境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外,还在一些主要指标上做出了高于相关大米国家标准的规定。这些都为保护方正大米特性,打击假冒侵权提供了很好的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