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出台,同时还公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其中包括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等贸易摩擦的指引手册。
“337调查”是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所进行的一整套行政调查、审理、制裁活动的统称。美国“337调查”具有立案条件非常低、审理程序简便快捷、原告法律风险低、制裁措施有效期限长、打击面广、应诉费用高等特点,在国际贸易中有着广泛的影响。
为此,指引手册提出了降低遭遇“337调查”风险的应对策略:一是加快产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消除对外国技术的依赖性;二是充分利用法律和国际公约保护自有知识产权,一方面要在国内依法申请和注册专利,另一方面重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三是做好市场调查及知识产权检索,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当前,中国企业越来越多遭遇“337调查”,不久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发光二极管(LED)发起了“337调查”,此次涉及的4家中国企业全部是广东企业,其中有3家是深圳企业。据了解,“337调查”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摩擦,企业应寻找通晓中美两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