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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获质检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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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132号(公告日期:2008年12月10日)公告正式批准湖北省丹江口翘嘴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地域范围:丹江口市现行所辖行政区域17个乡镇街 道办事处。专用标志使用: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目前,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己制定“丹江口翘嘴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报丹江口市政府批准下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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