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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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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天津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从2008年起,至2012年,天津市将从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创新学校管理、提高教师素质等方面,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让百姓充分享受到公平优质均衡的教育。

  天津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和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的二十余项内容,是在2008年到2012年这个时期全市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达到的最低标准。

  改善办学条件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障办学经费,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二是提升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三是补充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四是加强学校图书馆(室)建设,确保生均图书达标;五是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为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将在全市实施三个重点建设项目:一是实施农村校舍加固和功能提升工程。全市所有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到100%的校舍“小震不修,中震不坏,大震不倒”,100%的校舍能够成为本市最坚固的公共建筑、最可靠的避难场所。其中,校舍设施功能提升主要包括农村学校旱厕改造,将本市农村学校旱厕逐步改造成为水冲厕所;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冬季采暖问题;农村校园环境改造,包括农村学校道路整治、校园绿化和操场改造等。二是实施新增基础性教学仪器设备达标工程。新课改对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本市要集中力量,为学校增配教学仪器设备,计划到2010年基本完成。三是实施学校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配送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结合校舍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强学校图书馆(室)建设,使其建筑面积、设施配置全部达到市颁标准。同时,由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每年为学校配送200余万册图书,连续配送五年,确保小学生均不低于30册,初中生均不低于40册,配送的图书确实适合学生需求,学生确实爱读。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本市将按照新的师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另外还要继续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力争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专科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达标率都达到90%。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内教师定期轮换交流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确保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30%。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坚持以德育为首,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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