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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超期“服役”隐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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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啤酒又到了销售旺季,在往年因啤酒瓶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伤害事件是夏季的第一“杀手”。近日,淄博市质监局博山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10多种品牌的啤酒所用的酒瓶进行了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标准GB4544—1996《啤酒瓶》质量标准中,啤酒生产厂家必须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带有“B”字的专用啤酒瓶,并建议啤酒瓶使用两年。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啤酒瓶上不仅有“B”字标志,同时也有生产日期,其实这个日期是生产酒瓶的厂家打上去的,而不是啤酒厂家生产完啤酒之后打上去的。由于目前生产新B瓶的价格是回收旧B瓶的好几倍,不少啤酒生产厂家都是将旧B瓶回收后,经过消毒再次灌装使用,回收酒瓶的质量很难把关。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品牌啤酒都有酒瓶超期使用现象,个别品牌的啤酒还使用99年、2000年、2001年生产的酒瓶,而且酒瓶有磕碰、 磨损现象,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博山质监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更换严重超期啤酒瓶。

作者:刘持林 云凯 来源:博山质监分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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