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质监形象,博山质监分局专门制定执行“禁酒令”的意见,四严禁、四控制,强化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确保“禁酒令”的贯彻落实。
“四严禁”即: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严禁在企业中饮酒;严禁在值班、有驾驶车辆任务时饮酒。
“四控制”即严格执行正常公务接待制度,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主要是上级来局视察指导质监工作的领导同志。其他事项,原则上一律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就餐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限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陪餐人数视情一般控制在3人以下;严格接待程序和报批制度。凡需接待的客人,一律通过局办公室安排,并报局要负责同志批准。凡未经批准自行安排客人就餐或超标准安排的,费用一律由陪餐人员自理。
为确保“禁酒令”的贯彻落实,该局还加大了监督惩处力度,成立了督察小组,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不定期地深入酒店、宾馆实施突击检查。对违反“四严禁”、“四控制”有关规定的,发现一次,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发现两次,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从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