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平和县出台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平和县标准和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激励政策,旨在提高平和县标准和标准化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力,推动平和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意见》指出,到2010年底,在平和县将争取参与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省地方标准1项;鼓励重点企业申报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含协助秘书处)及工作组的工作;新增5项以上企业产品采标;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加大平和三平寺风景区等旅游景点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力度。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将按省政府奖励额的60%比例配套。具体的配套奖励项目按《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月18日,福建省宁化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宁政文〔2008〕170号)。一是对“十一五”期间的全县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建立了标准化奖励机制,分别对每主导制定、修订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承担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单位,承担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单位,承担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单位,承担省级以上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单位和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批准使用采标标志的单位实施奖励。三是成立了宁化县标准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宁化县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县发改、经贸、财政、科技、人事、外经贸、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质监、环保、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县质监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召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