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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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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新近联合发布公告,共同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据知,此前,中国卫生部等九部门制订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以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民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二00九年一月十日前,上海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将完成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自查自纠。公告指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必须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禁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

  公告要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向质量技监部门实行申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还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报,严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公告称,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各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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