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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三大“地理名产”有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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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12月14日讯 近日,由烟台市质监局组织完成的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3个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认发布,并已正式实施。

  2003年获得烟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域产品 烟台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 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 龙口粉丝》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在保护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龙口粉丝产品品牌、质量特色和民族产品的价值,特别是保护无形资产的价值,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产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此次对3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主要是将原产地域产品修改为地理标志产品,与国际接轨;将原强制性标准改推荐性标准;运用法律手段使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完善和保护的需要,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企业产品品牌竞争力的需要。

作者:马银涛 莫言 来源:烟台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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