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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状况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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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在10月7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长沙要率先在全国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城”的工作要求,我办按照市商务局杨兴龙局长的工作部署,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酒类管理工作,率先在全国打造酒类食品安全示范城,先后对市内五区、四县(市)酒管办、市酒业协会、湖南吉公酒业有限公司、湖南天福泉酒业有限公司、湖南省锦通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及单位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2005年4月,根据酒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市酒类监管工作职能由市经委移交市商务局,为此市商务局成立了酒类监管处,加挂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牌子。

  1、加强领导,建立全市酒类监管机构。2005年8月市政府成立了市酒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和层次管理原则,各区、县(市)都成立了酒管领导小组和酒管办。有的区、县还建立了乡镇、街道酒管联络员制度。2008年3月以来,分别成立了长沙市酒业协会和四县(市)酒业协会。目前全市酒类监管已逐步进入了正常的轨道。

  2、加大对全市酒类产销管理力度。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全面实施酒类市场准入和商品溯源制度。一是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到2008年10月,全市已累计发放酒类批发许可证356家,零售备案登记证24000多家。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发放流通随附单20000多本,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12000多张。组织以查处流通随附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近百余次。所有具备酒类经营资格的批发商,都基本开具了随附单,有效推进了随附单制度。三是加大了市场稽查力度,采取常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对酒吧、批发市场和商场进行重点稽查。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共查封假冒伪劣酒2000多瓶,货值约50万元,罚款10万元。四是加强酒类生产企业管理,从源头抓起,对全市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小酒厂,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联合工商,质检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作坊进行取缔,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小酒厂勒令关门整顿,规范净化酒类生产环节。五是加大对经销商的法律知识培训。仅2007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10余次,培训800多人。

  3、积极扶植本地酒类企业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重点扶持一批本地酒类生产企业做强做大,加大“白沙液”、“白沙啤”、“浏阳河”、“发财人”等本地酒类品牌建设。天心区连续2年开展了“天心区酒吧文化节”活动,组织来自德国、奥地利等20多个国家的啤酒商和国内啤酒商参加,搭建本地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沟通平台,推广本地品牌。

  通过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我市酒类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

  1、酒类消费快速增长。2007年,我市酒类商品消费约60亿元,占全省消费额的三分之一,占长沙市社会零售消费总额的6%,比2006年增长25%。其中,白酒累计销售35亿元,啤酒、葡萄酒等销售25亿元。酒类消费中,中高端白酒(300多元/瓶)是我市消费主流,啤酒、葡萄酒消费比重进一步加大。

  2、酒类产业稳步发展。目前我市有规模酒类生产企业近20家,生产品种包括了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保健酒等。全市共有酒类销售企业(商店)约30000家。全市酒类生产、销售行业共安排社会劳动力约15万人。

  3、酒类市场主体多元化,流通方式现代化。各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打破了国有、集体等流通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在酒类经营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酒类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酒类市场监管形势依然很严峻:

  1、酒类市场秩序还很混乱。许多企业没有严格的商品溯源管理制度,存在着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证经营、明零暗批等问题。部分企业为了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奖等促销手段,扰乱了正常的酒类经营秩序。更有一些企业以现金交易,不要发票等方式逃税、漏税,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据有关单位反应,长沙酒类税收仅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

  2、假冒充斥市场,严重侵害消费者身心健康。酒类市场以假当真、以次充好和伪造、仿造商标的现象屡禁不止,酒类食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以“茅台酒”为例,2008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市场计划投入56吨,但据我市酒类经营权威人士了解,目前我省茅台酒实际销售已达250吨左右,即市场上销售的贵州茅台酒许多为假酒。这些假酒绝大多数是通过政务、商务用酒渠道消费的。我市已形成了市外制假与市内售假合作的酒类产供销的网络。

  3、酒类流通企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经营销售主体小、散、弱。据长沙市酒业协会不完全统计,中小酒类流通企业约占酒类经营企业总数的99%。营销技术、成本控制、财务运作和人才聚集都相对落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4、全市酒类监管还有较多不到位的地方。区、县(市)二级商务部门承担酒类监管职责,但处在人员无编制、监管无经费、应急处置无能力的“三无”状况;市内五区四县(市)商务部门机关“三定”中未有酒类监管职责;未将酒类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市和内五区均无酒类执法监管队伍;四县(市)虽有执法队伍,但人员编制、经费等都未得到落实;缺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由于酒类监管处于“三无”状况,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酒类监管多处不到位,如:酒类无证经销,酒类市场仍然混乱,假酒仿酒仍占一定市场空间。

  二、建议及对策

  加强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酒类监管工作。从近几年发生的“大头娃娃”,“红心鸭蛋”到前段时间的三鹿奶粉事件,都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必须要从源头抓起,监管必须贯穿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绝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酒类食品监管、消费安全、文明诚信体系,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使我市酒类食品监管工作率先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成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排头兵。

  1、进一步健全全市酒类监管机构。依照“办法”和“条例”明确区、县(市)商务部门酒类监管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机构(加挂区、县(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牌子),切实解决市内五区、四县(市)酒管办无编制、无经费的现状;组建市商务执法支队,区、县(市)商务执法大队。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大对酒类产销安全的执法力度。

  2、加大酒类流通秩序整治。一是建议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出台《政务用酒管理办法》,其目的主要是规范政务用酒购酒渠道,即在省、市酒类监管部门授牌商店购买放心酒。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酒类批发商、经销商的流通随附单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商品溯源,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加强酒类检测,加大对假冒酒的打击力度,杜绝假冒酒类商品进入市场。

  3、加大对进口酒(洋酒)监管工作力度。随着进口关税的降低,从2005年起进口洋酒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每年以不低于10%的增幅递增。今年以来,受金融海啸影响,欧美市场低迷,国外酒商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市场消费者的消费引导和品牌推广力度,洋酒市场推广已从过去的分众传播向现在大众传播转变,如:法国、澳大利亚等国葡萄酒已进入长沙开设专卖店,KTV酒吧洋酒消费逐年上升。由于洋酒经销利润空间大,洋酒制假日益趋多,而我市酒业监管人员对洋酒知识的了解掌握甚少,洋酒经销监管成为空白。建议加大对洋酒知识的培训和经销监管的力度,组织酒类监管人员赴国外学习取经。

  4、长沙酒类监管要从许可经营逐步向专卖方向发展。要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的酒管经验,制定相关的法规和建立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逐步实现酒类专卖管理,确保酒类消费食品安全。

  5、实施酒类监管工作的四个转变。

  一是监管理念要由单纯监管向监管与服务企业发展并重上转变。传统的酒类监管工作是查、管、打,给企业造成各种错觉。今后酒类管理应转变观念,将监管寓于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管,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开展贴近群众、贴近企业、贴近实际的三贴近活动,如: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等等,将监管工作真正变成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有效手段。

  二是监管方式由分散管理向加强联动[市、区、县(市)酒管办、酒协的联动和商务、工商、质检、卫生、食品、医药、公安的联动]与对重点经营单位管理转变。目前全市酒类监管对象有30000家,监管工作层次多、覆盖范围广。监管上一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层次管理的原则,分别制定市与区、县(市)两级酒类监管各自责任区域,做到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同时突出重点,加大对5000m2的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吧一条街的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增加部门之间联动,加强各有关单位合作,由市酒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酒类监管工作,将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职能整合起来。

  三是监管内容由发证监管向发证年检与规范行业行为并重上转变。加强对市酒业协会的指导,发挥酒业协会行业自律、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的作用。宣传、普及酒类安全消费知识,全市拟聘请100名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协管员,加大人民群众参与酒管的力度。建立酒类食品文明经营,诚信服务体系,制定长沙市酒类行业文明、服务诚信经商的工作标准,开展行业文明创建评比、优质服务竞赛,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贯彻到全市酒类行业中。建设长沙酒业文化展室,展示长沙2000多年的酒文化,促进酒文化的发展。引导调动整个酒类行业文明、规范、诚信、健康发展。

  四是监管技术由简单运用制表统计软件向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转变。过去市、区、县(市)酒类管理均采用Excel制表软件管理,但随着监管对象增多、监管内容增多及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已无法满足当前酒类监管的工作实际,要积极开发《多媒体酒类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高度整合区、县(市)的酒类监管资源,健全完善对酒类市场运行全过程的监测管理,提高监管效率,适应酒类产销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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