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第27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乳粉及其他配方乳粉和第34次液态奶三聚氰胺抽样检测。其中,抽检到伊利、古城等公司在内的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4个品牌25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到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7个品牌82批次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从23个城市抽检到蒙牛、伊利、光明、三元、完达山、卫岗、银桥等公司在内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65个品牌641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截至目前,质检总局对9月14日以后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88个品牌227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了抽样检测,对9月14日以后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192个品牌3163批次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进行了抽样检测,从73个城市抽检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的218个品牌19880批次液态奶,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详细名单可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