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东省中山市质监局于日前开展了为期5天的住宅电梯专项检查行动,对城区内的29个住宅小区进行了检查。行动共检查电梯698台,机械式停车设备5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2份。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都基本能按规定落实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在用设备基本能按期申请定期检验并委托取得许可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如部分电梯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检验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未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报警装置不可靠、呼叫无人应答、联系不够通畅;大部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无证上岗。对此,中山市质监局立即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落实,对逾期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
在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中,中山市质监局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物业管理单位一时难以理解的规定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提高了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