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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3G标准的10年国际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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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我国将于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即3G牌照。其中,对中国移动发放TD-SCDMA这个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牌照。这意味着,经过10年的发展之后,国产3G标准TD—SCDMA(以下简称TD)将迎来新的发展时机———全面走向商用化、市场化。

  作为我国电信产业发展的先锋,TD的国际标准化之路正是我国标准走向国际的一个缩影。

  1987年,“大哥大”在国内面市。然而经历了10年的高速发展,由于没有核心技术和自己的标准,我国付出了7500亿元巨额专利费的代价。

  10年之后,机会终于来了。1997年4月,ITU(国际电信联盟)向世界各国发出了附有详细时间表和步骤的3G技术标准征集函,要求全部提案在1998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到ITU。由于当时国际通信界普遍看好的是由欧洲和日本提出的WCDMA技术与美国和韩国提出的CDMA200技术,因此,中国接到征集函后,就开始了“要不要做、究竟怎么做”的激烈讨论。

  巨大的市场潜力、高额的专利费、难得的机遇……再三权衡之后,大家形成了共识:做自己的3G标准!

  1997年7月底,由一批无线通信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3G无线传输技术评估协调组正式成立,成为国际上第11个评估组。曾任评估组组长的曹淑敏回忆说,当时,中国在移动通信领域的经验一片空白。“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每一个标准背后,都是一个国家的利益,我们不能放弃。”

  要做自己的移动通信国际标准,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必须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当时,时任邮电部科技司司长的周寰找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集团前身)副院长李世鹤,希望他拿出方案。几经努力,李世鹤和他的团队拿出另一个“可能并不成熟”的框架,并将这项技术命名为TD—SCDMA。这种技术的优势在于不需要对称频段,可以见缝插针、灵活方便地规划使用日益紧张的频谱资源,还可以灵活地设置上下行业务占用时隙,最大限度地利用带宽和系统资源,非常适合未来应用广泛的数据业务需求。

  国际标准的初稿完成了,但在是否向ITU提交的问题上,巨大的分歧再次出现。大部分人反对提交的理由是,这是一个“历来由外国人玩的游戏”。

  主持会议的邮电部科技委主任宋直元硬是下了结论:总有第一次,总得试一试!

  1998年11月,ITU第八组织在伦敦召开第15次会议,确定要在日韩美欧中等10项方案中淘汰若干项。形势十万火急!周寰多方周旋,四处呼吁保留TD。最终,在巨大的中国市场诱惑下,最年轻、实力最弱的TD才得以保留。

  2000年5月16日,TD终于被ITU正式批准为第三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

  然而,拿下国际标准,其实只是TD成功路上的第一步。如果不能实现标准产业化,大家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标准也只能束之高阁。

  这个重担又一次落在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肩上,由以李世鹤为首的TDD部来负责研发TD标准与技术。相比发展了近10年的WCDMA和CDMA2000技术标准,TD的产业化道路真可谓是举步维艰。

  2002年是TD发展最为艰难的一年,也是迎来重大转折的一年。在关键时刻,政府再次表示了坚决支持TD发展的决心,在原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支持下,2002年10月30日,由大唐、华为、联想、普天等8家企业作为发起单位,成立了中国TD产业联盟,这也为今后的闪联、AVS等标准组建联盟打响了头炮。可以说,正是产业联盟的诞生,为TD的产业化突破了前进路上的一块巨大坚冰。

  产业联盟成立后,专利转让成为最棘手的问题。要不要收费?如何收费?这涉及到各方利益,稍有差池,好不容易成立的联盟又有可能分崩离析。

  让人高兴的是,2003年底至2004年初,TD研发产业化专项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原信息产业部联合立项,在7.08亿元资金中,专门规划了技术转让的费用,专利费问题从此迎刃而解。

  克服了数重阻碍以后,TD的发展终于开始走上康庄大道,并且一路高歌猛进。如今,国内10个试商用城市的TD用户已经超过34万,明年的TD城市将增加到28个,产业联盟的加盟企业达到48家。

  回首TD的10年国际标准化之路,的确可以称得上“好事多磨”。从制定标准到参与国际竞争再到产业化,每一“磨”的背后都倾注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每一“磨”都在考验着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尽管我们还不能宣称TD已经“成其好事”,但是这一路“磨”出来的收获,不仅将为今后的中国标准国际化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更足以让每一个中国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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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中国加入IEC。1980年IEC第45届年会上,中国首次当选IEC执委会委员。1990年10月,中国首次在北京承办了IEC第54届年会。

  1978年9月1日,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CAS)的名义重新进入ISO。1999年9月,我国在北京承办了ISO第22届大会。

  2006年,我国提名的国家继电器质检中心李亚萍博士当选为国际电工委员会继电器测量和保护设备技术委员会(IEC/TC95)的主席,实现了我国担任IEC技术委员会主席零的突破。

  2005年,东北大学教授、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姜周华获得IEC 1906奖,成为我国首位获得这一奖项的专家。2007年9月21日,中国计量学院荣获ISO首届唯一一个“ISO标准化高等教育奖”,这是国际社会对我国标准化教育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2008年10月16日结束的第31届ISO大会上,中国正式成为ISO的常任理事国。这是我国自1978年加入ISO后,30年来首次进入国际标准化组织高层的常任席位。

  消失的名词

  参照采用 等效采用 非等效采用

  1984年3月,原国家标准局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规定,采用国际标准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参照采用3种。等同采用是指技术内容完全相同,不作或稍作编辑性修改;等效采用是指内容只有小的差异,编写上不完全相同;参照采用是指技术内容根据我国实际作了某些变动,但性能和质量水平与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相当,在通用互换、安全、卫生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

  1993年12月,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非等效采用。等同采用指技术内容相同,没有或仅有编辑性修改,编写方法完全相对应;等效采用指主要技术内容相同,技术上只有很小差异,编写方法不完全相对应;非等效采用指技术内容有重大差异。

  200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并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性修改。该《办法》还规定,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除等同、修改外,还包括非等效。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

  1993年的《办法》已不包括参照采用,2001年的《办法》不仅不包括等效采用,还将非等效采用排除在采用国际标准之外。

  (徐风/资料整理)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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