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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美国企业要注意的问题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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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至5日,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在具有战略性的重要领域达成了一系列有助于加强并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的成果,包括在应对环境可持续性、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的挑战方面继续密切沟通和广泛合作。并且在一些具体的合作领域,如金融投资、食品安全、企业合作等方面达成了40多项成果。

  在此次会议上,美国也重申表示欢迎外来投资,包括对其金融部门、 商业、工业为导向的投资。在这样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金融危机在美国的蔓延,其他国家的一些企业开始加速实施“走出去”战略,他们希望通过收购一些美国企业的方式进入美国市场。如根据中美双方签署的《关于建立绿色合作伙伴关系的意向书》,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与美国未来能源控股公司将在清洁能源发电方面开展合作。在美国收购企业,一般要注意哪些问题,又有哪些收购程序?这是一些意欲进入美国的外资企业需要关注的问题。

  事前准备

  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商参处提供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收购美国企业,一般要做好收购前的准备工作。这个前期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收购企业情况、美国政府及相关法律监管范围等方面。

  在收购前,收购企业要做的主要准备工作首先就是对企业的“尽职调查”,即在交易刚开始时(签订意向书之前),通常会向被收购企业提出一份希望审核的信息和文件清单,包括被收购企业业务的各个方面,例如其法律组织形式、财务状况、主要合同、环保状况、雇员待遇等情况。

  其次,要了解美国政府监管的范围。按照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美国本土的外国企业,同样享受联邦和州的各种投资鼓励,因此,美国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监管较少,也没有一般的外汇管制体制。如根据《1988年贸易混合法案》的埃克森-弗洛里奥修正案,授权总统可以对某些由非美国实体对美国公司或企业的收购、合并和接收进行审查。但事实上,由美国总统过问的这类事件几乎没有发生过。美国公民和非美国人如进行投资,一般也不需要获得美国财政部或其他州财政部门的批准。不是美国拥有的企业可以自由地进行资本投资并将利润汇出或将资本撤回,无任何许可和限制。但在某些设限行业,一般要受到美国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限制或监管。这些行业包括国防、银行、保险、国内空运或水运、渔业、无线电与电视播放。但对非美国人开发美国自然资源一般不加以限制。

  再次,应了解美国一些相关法律的监管内容。如《美国反垄断法》禁止任何可能减少竞争或产生垄断倾向的收购或兼并;美国的一些证券买卖,包括公司股份和许多其他实体的所有权权益,要受到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严格监管。

  收购形式

  当收购企业对被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了解后,需要确定收购结构,就是采取何种收购形式最为简便。从过去的经验看,这些收购形式一般包括收购股份或股权、兼并、收购资产、合并等几种。股份收购是最简单的收购形式,特别是在被收购企业股东人数很少并且都愿意出售股份时,在保留被收购企业所有资产的情况下,可直接收购其股份或股权权益。需要说明的是,采用资金参股或其他证券形式收购股份或资产,还可能享受当地优惠税收政策。但在一般情况下,采取与美国一家上市公司进行合并的方式,往往比收购股份更容易。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文件的“成交”条款中,交易的性质不同,要签署和提交的转让文件也不尽相同。如果是收购股权,被收购企业要提交代表公司所有股份或成员股权的证书并附上经签署的“股权转让委托书”;如果是兼并,收购企业要签署一份正式的兼并计划提交给被收购企业(成立时)所在州的州务卿;如果是资产收购,则过程比较复杂,对每一宗不动产都要进行契约转让,契约通常须经公证并在不动产所在地方备案、动产将通过转让凭证进行转让、其他无形资产通过转让书转让,对专利和某些其他资产可要求单独转让文件。

  当买卖双方达成一定的意向后,才能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文件。该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购标的:具体说明收购的财产(资产、股份等)。不在收购范围之内的资产和业务也必须要标明。价格:收购价格可以是确定的、可调整的或不确定的。对于股份收购或兼并,现金价格可以事先确定或经卖方声明后有所调整。支付:收购协议中一般要求在成交时以电汇支付,有时候也使用银行本票。债务:在资产收购中,收购企业要明确说明将要承担的债务和不承担的债务。声明与保证:主要是为了对被收购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作为买卖双方共同分摊风险以及成交后进行索赔的根据。条件:在收购协议中规定交易成交的前提条件。成交:具体规定成交时签署和提交的转让文件及付款方式。赔偿:一方承诺赔偿另一方可能遭受的具体损失。保险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在美国,赔偿条款常常用来在企业间分摊目标业务风险。

  其他协议

  作为收购协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美国相关的法规和惯例,买卖双方还要签订一系列的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包括:

  不竞争协议。收购企业有理由要求被收购企业的主要人员同意在成交后的一段时间不与本企业竞争。

  雇用协议。如果收购的是一家非上市公司(包括家族公司),那么,在收购之前它的雇员其实就视同为是收购企业的雇员。这家公司同意出售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得到收购企业继续雇用的保证。为确保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技术人员在成交后留下来继续参与企业经营,收购企业可在成交时或成交前与这类关键人员签署雇用协议。

  租约。当被收购的企业在它保留的业务里还想继续使用某些关键软件或技术时,需要向收购企业租赁有形资产,签署租赁合约并经授权后才能使用无形资产。

  服务协议。如果买方只收购一家完整企业的某一部分,可能得不到完全独立的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向买方提供短期或长期的成交后服务。

  其他文件。许多其他文件也可以在成交时提交,包括律师为双方提供的法律意见书。

作者:杜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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