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宁波江东质监分局提出、江东区文明办牵头起草的《社区四点钟学校管理规范》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在全国属首部,填补了我国尚无专门的“四点钟学校”管理地方标准的空白。
该标准主要包括社区四点钟学校的术语和定义、标识、基本要求、机构、人员、办学条件、职责、活动开展与考核评定等内容。根据规定,江东区将对“四点钟学校”的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星级管理,定期进行星级评定。星级划分以基本要求、活动开展、特色指标三大要素为基本条件,包括办学条件、招生管理、活动管理、师资培训、组织领导等近80个计分项,满分100分, 90分以上为三星级,80分以上为二星级,70分以上为一星级。获得星级的“四点钟学校”,将由江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给予表彰奖励。
据悉,“四点钟学校”起源于宁波市江东区,始于1998年。经过近十年的建设,现已经发展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知名品牌,多次得到上级的肯定和鼓励,先后获得宁波市“最具影响力文明服务品牌”、浙江省“十佳社区服务项目”等荣誉。2006年,全国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场会在江东区召开期间,中央文明委决定在全国推广江东区的“四点钟学校”服务模式。《社区四点钟学校管理规范》的出台,必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与提升社区四点钟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江东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