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和济宁市质监局组织专家对济宁市2008年申报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了现场确认,包括太阳纸业、如意集团、兖州广场商厦等在内的5家企业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其中,太阳纸业和如意集团获得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是济宁市首批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验收的企业,实现了我市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零的突破;兖州广场商厦是山东省商业零售业首家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另外,山东源根石化有限公司和山东卡松石化有限公司通过了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确认。
在评审过程中,各位专家通过审阅各企业的申报材料,仔细审查每一家企业的标准体系,并实地考查了产品生产现场,认真听取了企业的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企业的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评价量化,并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改进建议,以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管理的水平。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的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企业,可在产品包装、标示、说明书及其宣传品上使用“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志。企业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对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总体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管理档次都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