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及多种行业司2008年10月15日发布了G/TBT/N/IDN/20号通报,标题为:工业部关于注塑成型聚氨酯和热塑塑料鞋底安全皮鞋印尼强制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SNI:12-7079-2005,固特异沿条安全皮鞋的质量和检验方法SNI:12-7037-2004,硫化成型橡胶鞋底安全皮鞋SNI:12-0111-1987。
法令草案宣布了在该国内生产或进口、在国内分销及销售的安全鞋应满足的SNI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具备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并且应符合SNI要求。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AN)认可或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以下程序颁发:SNI的安全鞋质量合格检验;质量管理系统(QMS)SNI:19-9001-2001/ISO9001-2000及其修订的实施审核。检验和QMS审核可转包给检验实验室和KAN认可或与KAN签署了相互承认协定(MRA)及与印尼有双边或多边技术协定的外国认可机构认可的印尼QMS认证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纺织及多种行业司是负责执行此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在其国内市场分销的国内生产及进口安全鞋应符合:SNI:12-7079-2005、HS:6403.40.00.00、SNI:12-7037-2004、HS:6403.40.00.00、No.SNI:12-0111-1987,HS:6403.40.00.003等3个标准组成的安全鞋要求。这些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鞋的设计和部件、质量要求、取样、检验方法、验收、标志要求。
该法令拟批准日期:通报之后2个月。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