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开始,农业部先后下达了5批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专项计划,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饲料工业、农村工业、农机化、农村能源与环境、高新技术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一大批名、特、优、新农产品、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农药(兽药)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限量、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等关键控制技术标准得到制定和修订。为配合“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农业部先后组织制定了294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63项绿色食品行业标准和4项有机食品行业标准。截至目前,农业部组织制定的农业国家标准560项,农业行业标准1462项,指导地方农业部门制定地方标准7000余项。农业标准已形成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
目前,农业部已创建了200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00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示范农场和86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启动了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各地农业部门也兴建了一大批名、特、优、新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通过质量监测以及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市场准入手段保证农业标准的有效实施。
农业部已先后筹建了农作物种子、动物检疫、饲料、水产、农业机械、果品、热带作物及制品、畜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测试等11个专业性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和学者近1500人,近年来,仅参与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首席专家就有1760余人,先后有15000名各类专家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初步建成了一支以研究、技术人员为主体,老、中、青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制定修订人才队伍。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标准被确定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和争端解决的技术依据。近年来,我国政府每年选派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国际法典委员会活动,参与农产品国际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工作,农业部还从2001年开始对食品法典动态和标准进行了系统跟踪工作。
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搭建技术平台。全面开展农产品风险评估、农产品安全卫生限量、农产品品质分析测试技术与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紧扣市场需求,力求先进适用。应从农业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要求入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加强对提案标准的研究论证,力求标准出台后先进适用,协调配套。三是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技术水平。要在风险分析的前提下,加大对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兽医组织(OIE)和国际植物保护联盟(IPPC)标准的研究和采标力度,努力提高标准技术水平。四是拓宽信息渠道,加快宣传贯彻推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标准的认知以及利用标准的自觉性,强化农业标准在农业执法、生产、贸易中的评判和规范作用,全面推动农业标准的推广与实施。五是围绕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进程。政府应在强调自身宏观调控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农户、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动作用,应把农业标准化的实施与发展农业产业化、创建农业品牌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农业标准化渗透到农业产业化的全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