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是广东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主要生产基地之一,为确保河源市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河源局采取“四措施”,强化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
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输入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
从源头抓质量,严格控制饲料、农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及原料入场关,帮助企业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确保出口产品源头质量安全。
督促企业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开展隐患排查,全力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开展监管工作。
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严密监管,并按生产批次进行批批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报检出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企业自检的三聚氰胺检测报告、相关批次饲料的三聚氰胺检测报告、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以及出口前检验检疫机构抽检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否则不予放行。
今年以来,该局共验放供港冰鲜猪肉342批,货值1069.1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96%,冰鲜鸡肉224批,货值513.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倍、63.7倍,活猪2084批,货值2067.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8%、98%,均符合港澳特区政府的卫生安全要求。随机抽取的活猪养殖场两个样本,出口活动物及产品的24个样本,其三聚氰胺检测结果均显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