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深圳市福田区质监分局顺利向公安机关移交了一宗假冒“苹果”手机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制售假冒者予以严厉打击。
随着质监部门执法打假工作多年来的深入开展,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制假者的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此案的当事人就属于此类造假者,由于对自己的制假行为触犯法律程度有一定的认知,违法者企图“弃物保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工作曾一度受阻。
福田区质监分局执法人员面对困难没有妥协,而是迎难而上,一方面说服当事人配合,接受调查,提供证据,并对证据加以固定;另一方面协调相关权益人和物价部门做好举证和估价工作。
最终确定当事人销售假冒产品,数额巨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