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豫西地区的出口企业申请直通放行,有效保证了内地出口货物更方便、更快捷的通关,大大提高了通关速度,为出口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创造了良好的通关环境。今年11月21日,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定,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对豫西地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洛嘉海兰德车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出口工业产品实施直通放行(第一批),并予以公告,其中,洛阳市有7家企业榜上有名。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的放行方式。
实施直通放行是检验检疫部门贯彻中央“大通关”的发展战略,支持促进扩大出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企业实现快进快出,建立现代化物流的必要条件;是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和口岸通关速度的有效手段。
直通放行的实施有利于加快企业通关速度,减少通关环节,对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变二次申报为一次申报,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现了直通放行,实现快速通关,减少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上述15家出口企业,是豫西地区第一批获准直通放行的企业。另悉,河南省共有93家出口企业享受类似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