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管理体系
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标准体制----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标准性质----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标准制定程序----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标准代号----GB(国家标准)、QB(轻工行业标准)、DB(地方标准)、Q(企业标准)。
技术委员会----我国现有260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用香料香精行业所属的技术委员会有两个,分别是:
SAC/TC257/SCI----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SCI----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香料分委员会。
2、食用香料香精标准
总数----83个(由SAC/TC257/SC和SAC/TC11/SCI归口),其中:
方法标准39个。
产品国家标准24个。
产品行业标准20个。
另外正待报批产品行业标准3个。(麦牙酚 、咸味食品香精和甲基环戊烯醇酮)。
3、我国的食用香料香精标准法规和管理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
分类----天然、天然等同和人造香料三大类。
形式----肯定表。至2004年已列入GB2760的食用香料共有1293种,只有列入此表的食用香料才允许使用。对于尚未列入者,企业应进行申报。
4、申报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
SAC/TC11/SCI秘书处负责受理、审核。
SAC/TC257/SCI和SAC/TC11/SCI年会预审。
SAC/TC11/SCI年会审查。
卫生部批准。
5、结论
食用香精的安全决定于原料,只要对原料的安全把好关,香精的安全就有保证。
国际上对食用香料的立法和管理主要依靠行业组织,而非政府。
行业自律是食用香料管理的基础。
我国对食用香料的立法工作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
加强标准化工作,多制定一些配套的食用香料产品标准。
增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及时了角和掌握信息。
食用香料法规标准对照表
国家、地区域组织 美国 欧洲 国际组织 中国
法规或标准代号码 FDA、FEMA COE JECFA、IOFI GB2760
分类 天然、合成 天然、天然等同、人造 天然、天然等同、人造 天然、天然等同、人造
形式 肯定表 否定表 肯定表 肯定表 否定表 肯定表 肯定表
品种 1200 1260 1700 1300 400 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