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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出台地方标准:禽用饲料禁用有机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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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质监局将《猪禽饲料安全质量要求》省级地方标准进行网上公示,该标准为福建省首个饲料类强制执行标准,其对猪禽饲料中使用的铜、锌、砷等微量元素进行严格限定,若卫生指标和限量性微量元素指标超标即判定为不合格。按规定,标准在公布后半年方可予以实施,这一地方标准有望于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据介绍,目前我国畜禽养猪业中普遍存在使用含有高铜、高锌以及有机砷的饲料,而过量的铜、锌和砷经畜体排泄后,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对人畜的健康构成威胁。负责起草此标准的省农业厅专家介绍,标准将原来只在猪用饲料中限量使用的铜锌等微量元素和禁用的有机砷制剂扩大到禽用饲料中。

  标准对饲料中含有铜、锌、砷等微量元素进行了限定,如规定每千克饲料中硫酸铜不得超过250毫克,目前一些饲料企业的产品中每千克饲料硫酸铜含量达到1000毫克以上。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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