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货物贸易关税会越来越低;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世界各国利用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标准设立贸易壁垒的也越来越多。这种人为制造的技术壁垒可以起到关税不能起到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为了减少和消除技术壁垒,签署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所有WTO成员都必须承认和遵守这个协议。
WTO有29个独立的协议,其中与标准化有直接关系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就如何利用标准应对入世的挑战和入世所带来的机遇,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石保权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石保权简要回顾了我国标准化管理部门参与TBT和SPS协议谈判工作的情况,他强调,入世后,我国的技术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TBT协议的要求,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国的技术法规、标准、提出我们的意见。TBT协议规定了WTO成员必须保证其制定的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标准不给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协议附件3是《制定、采用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WTO成员应确保其中央政府标准化机构接受和遵守良好行为规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地方政府、非政府和区域性标准化组织遵守此规范。为了适应我国入世的需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即适应市场,服务企业,加强管理,与国际接轨。
石保权进一步介绍了标准化工作应对入世采取的措施和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国强制性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已经开始,不符合TBT协议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与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基本一致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将被取消。这次清理工作的依据就是WTO/TBT中有关制定技术法规的正当理由和《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强制性标准范围的规定。这是一项工程浩大的工作,最终将于2003年12月完成。
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各地要按照WTO/TBT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强制性地方标准目录的清理,明年要对其中的强制内容进行调整。石保权强调,无论国家标准的制定,行业标准的清理,地方标准的调整,都务必遵循WTO/TBT在5个方面的规定,即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障人身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遵循公平、透明的原则,防止地方保护和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冲突。同时,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加入WTO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制定高水平的企业产品标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消费者也要有标准化意识,学会用标准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石保权最后强调,国际标准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和依据,WTO/TBT协议规定,成员方在制定标准时,有国际标准的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我国入世已成定局,我们将认真学习和落实李岚清副总理关于“标准化工作是我国进入WTO的一项重要应对工作之一”的重要批示,积极做好标准化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