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打电话反映,山东省巨野县城某一院内有一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掺杂使假、加工假冒豆粕的窝点。巨野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依法对林某豆粕加工点进行检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五名工人将无任何标示的豆粕按一定比例掺混之后,装入外观标示为“豆粕”、厂名为山东嘉祥某有限公司的包装袋中,正在用封口机封口。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宗印有青岛某公司生产的某豆粕和某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粕的包装袋。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该窝点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其嫌涉嫌假冒生产工具及包装袋进行查封,并要求林某接受调查。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