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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将从明年起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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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扩大内需应对挑战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国内外形势变化,实施“家电下乡”,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消费,成为我国当前“保增长”的一项迫切任务。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部分企业和行业经营困难,面对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决策,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家电下乡”,正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当前海外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家电行业出口减少的情况下,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既有利于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也有利于统筹消费、投资、出口的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水平,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

  专家指出,消费率的差距意味着扩大消费的潜力。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农村消费的潜力巨大可见一斑。

  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家电普及程度仅相当于城市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统计显示,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2/3,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1/2,冰箱仅为1/4。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还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科技,促进农民增收。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实施“家电下乡”有利于改变我国农村市场分散、网点少、服务差、秩序乱、流通和服务成本高的状况,有利于完善农村家电生产、流通网络,促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此次“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财政部表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标是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同时优势企业可基本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家电生产和流通体系,让农民长期受益。

  缓解家电产业困境

  受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我国家电行业受到一定影响。实施“家电下乡”给整个家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据悉,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2007年这四类产品累计出口579亿美元,出口依存度约50%,产能过剩严重。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升值、能源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家电出口受到了很大制约,不少企业已经出现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我国家电行业累计出口额28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但扣除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后实际增长不到10%,大大低于前几年平均25%的增幅。由于家电产业使用原材料较多,家电行业不景气,对钢材、有色金属、塑料等行业也产生不利影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是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将为家电企业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将促使家电企业将市场重点由国外转向国内,由城市转向农村,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开拓国内农村市场,实现产品市场的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

作者:新华社记者 韩洁 罗沙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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