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国际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食品贸易范围不断扩大,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越来越国际化。如今,一国生产的食品摆上他国货架已是司空见惯。食品出现问题,无疑都会牵动各国人民的心。日本的问题酱油、问题芥末酱,美国的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及中国乳品三聚氰胺……样样都令人心惊胆战。加强各国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已是各国共识,加强民众安全意识也是不可忽略的任务。
不久前,中美食品安全政策研讨会之后,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分别在北京、广州、上海设立办事处,其目的是帮助中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能力建设,并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查。
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部长莱维特表示,在食品药品贸易全球化的趋势下,美国在中国开设食品药品监管办事处是合适的。中国是美国最珍视的贸易伙伴,平均每6美元的进口货物中就有1美元是从中国进口的,并且这一进口贸易额还在不断增加。他表示,驻华办事处的设立只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全球伸展触角的一部分,在此之后,美国还将在印度、拉丁美洲、欧洲、中东等地区开设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因为这些地区都是美国食品药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何计国指出,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有的在美国也同样发生过,那么以美国当年处理的一些经验和一些技术来帮助中国处理食品安全,应该说对中国食品安全有很大的一个帮助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多元化的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各国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挑战。美国食品药品监管驻华办事处的成立,将进一步推动中美两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推动这种合作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为何那么难
食品卫生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已下了很大力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因监管、执行不力,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及案件在全国接连不断,从安徽劣质婴儿奶粉到三聚氰胺奶粉,从河北苏丹红鸭蛋到山东多宝鱼等“问题食品”事件不断发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又一次的反映着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利。
有关人士认为,所有这些无疑暴露出我国食品行业存在监管缺失,检测有漏洞,标准滞后等许多问题。而且个别法律法规由于追求立法规模和速度,脱离当前的国情,因而在实际执行中效果大打折扣。比如,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食品卫生法,但时至今日,配套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仍远未建立起来。
业内人士指出,食品“从田间到餐桌”有条漫长产业链,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一直到存储、运输,环节众多,加上食品安全涉及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检验检疫等众多监管部门,各部门都在管,却都管不到位。加之制假、造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较低,作为食品传播链终端的消费者,维权成本相对偏高,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时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国家将筹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国家食品安全科学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机构,把各个部门合起来,形成合力,由卫生部牵头,这样负责协调机制,其实就是政府改革大部制的某种思路,由多龙治水,多头治食品安全变成划归到一个部门,这时候责权利就比较明确。
食品安全法草案几易其稿
与监管体制相连的是,标准制定权力的统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在接受采访时说,中国现有食品安全标准中,有两套体系,一套是卫生标准,主要由卫生部门提出;一套是质量标准,主要由质检和农业等部门制定。而中国是全世界唯一的拥有两套强制性的食品卫生标准的国家,两者互不协调,造成很多混乱。而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将两者整合,统一由卫生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另外,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从另一角度表明,如果食品安全有预警制度的话,后果可能不会到如此严重的程度。所以,在这方面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修改,一是有关部门在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卫生部门要及时地调整风险监测计划,并立即依法进行检验,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相对接。同时,消费者抱怨的免检制度的弊端,在三鹿事件中暴露无疑。实际上这是腐败的温床。免检制度是一个行政许可,但是政府一旦颁发了这个证书给企业,就把责任也放到了自己身上。免检是责任的问题,食品安全需要监管。废除免检制度是民心所向。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罗云波此间指出,《食品安全法穴草案雪》已经几易其稿,可追溯的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风险评估制度、诚信制度的提出是草案的进步。他建议,进一步明确法律内涵,解决食品和农产品界限不清,避免冲突,刻不容缓。减少行政许可,加强过程的监督。坚持多法并行,不要仅仅依赖于食品安全法,而忽视了组织法、农料法。只有多法衔接,才是我们把食品安全工作搞好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