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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举行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专题调研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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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27日,在环保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之际,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赵英民司长率环境标准管理处冯波处长、周凤保调研员来到环境标准研究所进行了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专题调研讨论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段宁副院长、院办李京荣主任陪同调研,标准所全体人员参加了调研和研讨会。

  段宁副院长代表环科院对赵司长一行在百忙之中来标准所开展专题讨论会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环科院将结合科技司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标准所工作的支持力度。

  标准所负责人武雪芳同志汇报了标准所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在加大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力度、扩大科研业务量和经费、加强所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显著变化。此后,与会人员围绕“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如何应对当前环境管理形势的变化,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整个环境管理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赵司长指出,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一直受到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前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当前环境管理要求还存在一定问题,应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落实环保部“三定”方案的契机,用新思维、新方式解决标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赵司长的引导下,会议就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方式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创新?科研工作与标准工作的区别是什么?标准所在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中的定位?标准所业务工作的拓展、人员的业务分工和队伍的培养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赵司长具体指出,标准制修订项目繁多,但要突出重点,明确以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核心工作,应更加注重标准的质量;在标准满足环境管理工作需求的大前提下,还要保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

  在工作方法上,加大标准制订过程的透明度,注重在重要环保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组织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的观点交锋,通过争鸣扩大影响,宣传标准,将以前在标准发布后出现的问题和疑义前移到标准编制过程中解决,做好标准制修订的“发酵”工作。并指出,标准所应在这个“发酵”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

  在人员培养上,应保持长期的发展方向,立足具体专业,通过在标准管理、标准制修订和标准科研工作等各方面进行锻炼。通过各种渠道,深入行业生产和环保执法的第一线,积累基层环保工作经验,了解环保标准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此次讨论会,与会人员都感觉收获很大,解放了思想,开辟了标准制修订及其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对今后环保标准及标准所工作的开展给出了具体的方向。
作者:胡林林 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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