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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胺制品新标准开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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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27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11月24日,该协会已收到卫生部紧急发来的《食用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了20年的《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终于要进行修订了。

  记者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首先更改了标题,《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改称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这一点表明,征求意见稿中将食品容器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单独列出,着重强调其必须强制执行该标准。”该负责人说。

  记者发现,该征求意见稿对“三聚氰胺单位迁移量”做了明确规定,即将浓度4%的乙酸(醋)注入三聚氰胺成型品容器中,保持60℃恒温浸泡两小时后,每平方分米三聚氰胺单位迁移量不得大于1毫克,每平方分米甲醛单位迁移量不得大于2.5毫克。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三聚氰胺单位迁移量的规定要严于国际标准,欧盟对三聚氰胺迁移量的要求是每公斤不得大于30毫克。”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相关专家表示,但是对于甲醛的迁移限量,要求还是过于宽松(国际上对食品包装材料中甲醛的要求限量是1mg/L或不得检出),按理,甲醛对人体毒性更大,其限量最起码应与三聚氰胺相同。

  另外,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产品应标记清晰的永久性的“食品用三聚氰胺”、“食品用MF”或“食品用Melamine”以及“严禁在微波炉内加热使用”的字样。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透露,12月中旬,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更新审查会将在哈尔滨举行。届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等将对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在内的标准进行审核,预计最快明年1月能正式出台。

  据了解,三聚氰胺有一个别称,即密胺。

作者:甄书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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