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1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深圳市标准创新奖励办法等事项,决定设立标准创新奖。
据了解,为鼓励该市标准自主创新活动,鼓励支持企业抢占国际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深圳市标准创新奖励办法》已获原则通过,决定每年评出创新奖、优秀奖。创新奖每年不超过3个奖项,每项奖励50万元;优秀奖每年不超过7个奖项,每项奖励10万元。
同时,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提出,该市2008-2009年拟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是:提高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新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组建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重大项目;建设南方科技大学;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设创业投资大厦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推进韩国SKT信息技术合作项目;建设深圳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