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雷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诺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8年11月25日起,召回部分梅甘娜II、梅甘娜CC及拉古那II轿车。涉及召回车辆生产范围包括2006年1月23日至5月1日生产的梅甘娜II,2006年7月11日生产的梅甘娜CC以及2006年2月6日至2月8日生产的拉古那II车型。在中国涉及的相关车辆共计1222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自动变速箱变扭器壳体打印标记时出现偏差,部分变扭器会产生局部变形,变形部位可能损伤变扭器锁止离合器摩擦衬,导致磨损微粒进入到油水热交换器中,进而影响自动变速箱液压系统的工作,造成液压系统工作紊乱,自动变速箱故障警告灯点亮,严重时自动变速箱系统将切换至“跛行回家”模式(强制三挡),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雷诺公司将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特约维修中心,对缺陷涉及车辆的自动变速箱变扭器、油水热交换器以及自动变速箱油实施免费更换,同时对油压调节电磁阀进行免费检测,以消除安全隐患。
雷诺公司将通过电话和邮寄的方式向车主发出召回通知。用户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了解本次召回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