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州市质监局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因定量包装不足而引发的质量投诉案件,对辖区内一家农资有限公司销售化肥净含量不足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被投诉的这家农资公司了解相关情况。现场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于2008年7月购进的标注为俄罗斯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为50Kg/袋的“氯化钾”肥料60吨,全部销售给投诉方。经局计量检验人员对该批化肥抽样检测后,认定被投诉方经销的这批氯化钾肥料定量包装不足属实。
执法人员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向当事者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投诉方向投诉方一次性支付赔偿现金。同时执法人员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这家农资经营公司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化肥。双方对这次快捷高效的投诉处理均表示满意。
质监部门在此提醒,无论是生产还是经销单位,对定量包装商品都要进行严格的净含量核查检验。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请注意净含量是否合格,若发现权益受到损害,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同时,请向当地质监局投诉,以确保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