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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地理标志产品 河龙贡米》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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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由福建省宁化县标准化质量管理协会和宁化县农业局共同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河龙贡米》地方标准,在福州通过专家审定,近期有望由省质监局发布实施。该标志为宁化县首个福建省地方标准。

  该标准内容规定了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栽培加工、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规定感观、加工质量、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为强制性标准外,其余为推荐性标准。

  河龙贡米具有悠久的种植历史渊源,北宋真宗时被列为贡米, 2008年7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08年第80号公告正式批准对“河龙贡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了有效地保护河龙贡米这块宁化县首个“国家级”品牌,保证河龙贡米独特的质量与品质,宁化县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印发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文[2008]141号)。

  《地理标志产品 河龙贡米》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将进一步统一河龙贡米质量标准,引导农民组织标准化生产,促进河龙贡米生产技术水平提高,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河龙贡米产业的强劲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三明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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