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伴随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解放,展开了一场人治和法制的讨论,再从法制走向法治,这是巨大的历史跨越。为了记录这段历史,弘扬正气,讴歌先进,鞭挞丑恶,建设和谐社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中国审判杂志社、法制日报·法人杂志社共同发起主办,特别协办此次“法治中国·难忘一案”全国大型征文活动。
该活动以中央级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为载体,由各主办单位分别根据自身用稿特点,及时选登优秀稿件,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结集出版。
此次有奖征文活动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将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或特别奖。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征文体裁及字数
1.新闻纪实类 包括特写、通讯、办案札记等;
2.理论评论类 包括法治时评、法律理论探讨等;
3.征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征文时间
征文投稿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年5月30日截止。获奖名单将于2009年6月公布,并举行颁奖仪式。
征文奖项
征文按新闻纪实类和理论评论类各自分组评奖。
奖项设置:特等奖各1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各5名,奖金500元;二等奖各10名,奖金300元;三等奖各30名,颁发奖品。另设优胜奖、组织奖、特别奖等若干名。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征文写作要求
征文的基本要求是“以案说法”,作者应着重通过对真实鲜活、典型难忘的个案加以记述、剖析、挖掘,力求角度新颖,以小见大。
新闻纪实类稿件既可以宣传在法治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也可以记述作者本人亲身经历或叙述他人经历的惊心动魄、令人难忘、细节生动、发人深省的案件等;理论评论类稿件可选择社会热点和疑难案件加以评论,作者也可对本人参与过的有价值的案件进行探讨。
征文作品要求积极上进,真实原创,行文生动,可读性强。虚假或侵权作品将被取消评奖资格,并公开曝光。对征文涉及的所有案件必须写清具体的来龙去脉,对涉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等问题的案件,应作技术处理并一律使用化名,投稿时向征文主办单位特别加以说明。纪实性案件稿一般应由单位加盖公章或随稿附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复印件。征文无论刊用与否,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特别声明
作者投稿时需同意,正式发表的征文,将由首发媒体代表主办单位按国家规定一次性统一支付稿费,各主办单位之后合理使用时或另外集结出版时不再另付稿酬。
投稿方式
所有征文稿件必须统一发送电子文本至大赛评委会邮箱,接受征文的电子邮箱是:fzzw@cyol.com。
(按照征文要求,需要加盖公章或提供法律文书复印件的稿件,请另外加寄一份至: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中青在线法治频道,邮编:100702)
支持媒体
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参考报、21世纪经济报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