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证书检验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质监部门的形象,关系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计量检定证书检验报告质量整体水平,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山东省诸城市质监局认真查找、改进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自身工作要求,特制定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十不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一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提高、降低检验、检测收费和订立名目乱收费;二不准违规抽取和处理工作对象的检验、检测样品;三不准伪造检验、检测结果和违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及使用封印;四不准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五不准接收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六不准参加由工作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和旅游活动;七不准向工作对象借款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准占用或借用工作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及电脑等设备;九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产品;十不准通过工作对象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