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检验检疫局在对辖区内某公司进口设备检验时发现,该批共30台的进口设备中有20台设备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合格率高达67%。
安全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械安全方面。主要是设备未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危险部位没有中文警告标示等。二是电气安全方面。主要是设备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中断或者无接地措施,插头未采用中国制式,电气危险部位无中文警告标示等。其中9台电动式平面网印机的情况最为严重,存在三个方面的安全缺陷:设备可导电部分外露,接地电路连续性中断,这会导致设备与人接触的金属部分一旦带电的话不能有效消除,容易引起触电;设备机械危险部位无有效的防护装置,在操作者接近可移动零部件(网印头)产生夹手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不能立即停机、制动;设备机械危险部位无中文警告标示。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选购进口设备时,一方面须认真考察供货方的资质、技术水平和信誉度,了解我国对进口机电设备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对国际市场行情、质量情况和厂家信誉进行全面调查,应充分考虑产品质量要求和企业特点,不能一味追求价格低廉而进口生产商信誉差、技术落后、安全性能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电设备;另一方面,企业在订立贸易合同时,要明确到货之后的相关检验条款,严格制定有关产品的索赔期、质保期、检测和维修要求、赔偿和仲裁等条款。在进口设备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积极与检验检疫机构沟通联系,力争在检验检疫机构协助下,把损失减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