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连江县质监局重点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中陆续发现一些企业有较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11月5日,执法人员在位于连江县黄岐镇的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一台单梁行车和两部厂内吊车未注册发证,现场未能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同日执法人员在位于黄岐镇的某水产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压力容器(1台贮氨器、2台油分器、2台集油器)未检验、未注册发证,压力管道未安装监检、验收,现场未能提供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11月10日在对福建某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二期烟气脱硝系统(氨区)的两台储氨罐、一台氨缓冲罐以及配套的压力管道已经安装完毕,安装单位是由省外的一家安装企业,该企业具备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但是安装单位没有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监督检验等相关手续。
目前,上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案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