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工作,在省市政府作出对“十小”行业实施专项整治的决定后,县政府结合本县实际对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作了专项部署,并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开发区)负总责,并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巡查、动态信息报送等制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乡镇、开发区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指导和配合工作”。
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系统上级的部署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工作,不仅在试点乡镇的试点工作中得到顺利实施,而且也在全县食品生产小作坊普查、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得到了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