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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质检院起草的国家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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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2日,由湖北省质检院高级工程师文红等起草的国家标准《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顺利通过审定委员会专家审定,这标志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实现了国家标准制订零的突破。

  审定会由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等16个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华中农业大学潘思轶教授任审定会主任委员,省局总工程师宋少华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审定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所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相关要求;标准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填补了国内空白。该标准的制定,对提高我国应对国内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人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教授一致通过该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定,省质检院近日将按审定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尽快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标准批准、发布。

  会上,总工程师宋少华同志回顾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科研工作,对质检院(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注重科技兴检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 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国家标准是我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承担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省质检院在科技兴检方面走在了全省质监系统前列,希望在今后科研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提升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湖北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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