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和池州市委、市政府、安徽省质监局的工作部署,池州市质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十二项措施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落实。市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4个调研工作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困难企业采取特殊扶持措施,竭尽所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渡过当前难关。
二是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大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各项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服务经济园区工作,落实市局与园区合作备忘录,重点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在困难时期实行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巩固和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是对重大项目实行前期介入,超前服务。对列入省“861”和市“583”工程的生产许可项目一律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及时报批,确保早日开工建设。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坚持做到“履行职责,服务先行”,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作为审查的前置条件。一般性许可项目和日常检验检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速提效,减少环节。
四是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助推工业强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效益好、综合能耗低、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全力支持我市企业做大做强,为工业强市战略加油助力。
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一步加强以九华山为龙头的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对出口农产品基地、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大扶持和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稳中有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七是推进节能减排,服务可持续发展。对全市6家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计量服务,年内至少帮助60%该类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组织实施锅炉节能“百千万”工程,通过科学计量减少能耗,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组织技术专家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开展计量管理评价、综合测试和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八是加强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害国计民生的假冒伪劣行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防止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畅通12365举报投诉渠道,坚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合法生产企业信誉、引发连锁反应和社会动荡,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信心,为扩大内需创造良好环境。
九是切实执行“首错不罚”制度,全面推行“阳光审案”和“说理式执法”。对中小企业非故意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整改为主,对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的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十是打造公共技术平台,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步伐;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积极申请建设林木制品、食用菌省级重点实验室。构建以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技术机构为主干,县区技术机构为基础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十一是迅速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今年11月份起,凡是由省政府立项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其它法定收取的规费按标准下限收取,严禁没有收费项目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
十二是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压缩各项行政开支。采购物品实行先市内、后省内、再省外。在车辆、烟酒、家电、日常办公用品等采购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省市内产品。进一步倡导厉行节约,商品和服务支出、招待费等经费支出要同比压缩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