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出口企业在注重食品质量本身的同时,也该注意食品包装的相关问题,因为在国外相关规定中,食品包装与食品质量同等重要。
日本:《食品卫生法》明确要求,食品包装不能太花哨,而且印制食品包装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的油墨。该法还规定,食品包装必须无味。
美国:食品生产厂家必须对包装负责。食品上市之前,厂家要向FDA提供包装材料安全性能、化学成分及会对环境造成多大影响等相关信息。FDA的科学家对包装材料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后出具包装安全报告,通过这些数据决定是否批准此类包装上市。
德国:对瓜果蔬菜的外包装有严格规定,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锡纸;外包装箱要尽可能用脱色水封箱,不能用PVC或其他塑料胶带;如果不得不用塑料胶带,也不能含有PE和PB等化学成分;同时,不能用塑料制成的钉子或夹板,只能用胶水黏牢纸箱的各面。
虽然我国对食品包装还未有像国外那样严格的规定,但食品出口企业如能在国外有关技术壁垒设立前先一步提高食品包装有关要求,将在相关贸易活动中取得主动,避免可以预见的损失。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注重食品质量的同时重视食品包装,熟悉国外有关规定,自主创新和引进国外食品包装技术,提升我国出口食品整体质量。